關于全市貫徹全國人大常委會全面禁食野生動物有關決定和野生動物保護法實施情況的調查報告
關于全市貫徹全國人大常委會全面禁食野生動物有關決定和野生動物保護法實施情況的調查報告
來源: 2020-08-19 00:47:39
根據市人大常委會2020年工作要點,為確?!吨腥A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以下簡稱“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的貫徹實施。市人大常委會組成專題調研組,就我市貫徹實施野生動物保護法和《決定》情況開展調查?,F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3月18日,市人大常委會調研組深入洪江市開展《野生動物保護法》執法調研。
一、貫徹落實基本情況
近三年來,市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門認真履行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的法定職責,基本實現了“保護野生動物,拯救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維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法定目標。全市已完成第二次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共有陸生脊椎動物80多科700多種,其中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14目22科48種,國家“三有”陸生野生動物和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79科262種。強化野生動物種群和棲息地保護,在鷹嘴界、借母溪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建立了紅外攝像機監測點,建設了辰溪大鯢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通道玉帶河中華秋沙鴨棲息保護地和兩江口省級候鳥保護站。全市批準許可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單位366家、經營單位195家,其中,部分人工繁育項目屬于扶貧產業,涉及貧困戶分紅達3437人。嚴厲打擊破壞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共刑事立案196起,行政立案77起,處理100余人,收繳野生動物5萬余只,放生萬余只,救護重點保護野生動物170余只(頭)。
《決定》出臺實施以來,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迅速行動,認真貫徹執行《決定》要求,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傳達學習《決定》,在餐飲店、集貿市場、養殖場等重點場所張貼宣傳《決定》。疫情防控期間,縣市區嚴格落實“一封控四嚴禁”,切實做好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及經營場所封控工作,同時嚴厲打擊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和運輸行為。
4月27日,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貫徹實施《全國人大常委會全面禁食野生動物有關決定》和《野生動物保護法》情況的報告審議意見。
二、貫徹落實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法律責任落實還有差距
保護規劃欠缺和經費保障不到位。法律第五條對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保護規劃、經費,第十九條對補償野生動物活動造成的損失作出規定。調查發現,一些地方政府責任落實不到位,沒有制定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保護規劃。市縣財政沒有按要求列支專項野生動物保護經費。對于野生動物活動造成的損失,縣市區政府沒有建立補償機制,補償不足、不到位現象較為普遍。
行政管理體制不順?!稕Q定》第六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健全執法管理體制,明確執法責任主體,落實執法管理責任。但在實際執法過程中,執法主體涉及林業、公安、市場監管、交通、郵政、海關等多個部門,部門之間存在職能交叉、責任不明,甚至推諉扯皮現象。
宣傳教育不夠到位。法律第八條和《決定》第五條對宣傳教育和科學知識普及職責作出規定。調查發現,市縣兩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對法律和《決定》宣傳重視不夠,沒有把野生動物保護法納入年度普法內容。教育部門、新聞媒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志愿者等開展宣傳活動不廣泛,效果不明顯。特別是《決定》出臺后,會議傳達代替廣泛宣傳現象較多,群眾對全面禁食陸生野生動物認識不深,執行主動性不高。
(二)野生動物及棲息地保護力度有所欠缺
野生動物及棲息地監測欠力度。法律第十一條、第十四條對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調查、監測責任作出規定。調查發現,縣市區對野生動物棲息地保護工作重視不夠,對野生動物種群、數量和分布了解不多,野生動物資源調查、監測工作滯后。
野生動物收容救治工作不到位。法律第十五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開展野生動物收容救護工作。但目前全市無野生動物救護機構,無收容場所,無專業救護人員,收容救治效果不明顯。
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存短板。法律第十六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對野生動物疫源疫病進行監測。調查發現,我市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存在短板,未能做到全覆蓋,特別是人工馴養的野生動物交易時,檢疫存在死角。
(三)執法監管有待加強
獵捕工具管理不到位。法律第二十四條規定了禁止使用的獵捕方式和工具。調查發現,違法使用獵捕方式和工具的現象仍然存在。如,一些鄉鎮農貿市場仍有捕獸夾等出售。
職能部門監管責任履行不到位。法律第三十四條對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出售、購買、利用、運輸、寄遞等活動監督檢查責任作出規定。調查發現,出售、運輸、寄遞環節監管缺失,特別是網絡交易平臺監管存在漏洞,非法出售、運輸、寄遞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現象時有發生。
打擊查處違法行為力度不大。在執法、司法中還存在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等現象,野生動物非法獵捕、運輸、交易等活動違法成本低,法律的權威性、震懾力沒有得到充分發揮。調查發現,非法獵捕、傷害野生蛇類、鳥類等行為屢禁不止,有代表反映大量的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紅腹錦雞被捕獵。
人工馴養轉型轉產壓力大。目前,全市人工馴養野生動物固定資產投資約1.8億元,現存欄成本價值約9300萬元,市場價值約2億元。全市有人工繁育許可證的366家,無證的85家,無證馴養大部分是扶貧產業或掛靠專業合作社進行養殖、經營。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食用后,各類馴養戶轉型轉產困難,補償辦法滯后,涉及馴養戶利益矛盾比較集中,成為農村新的不穩定因素。
三、建議
(一)提高思想認識,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市縣兩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重要指示精神,堅決貫徹執行野生動物保護法和《決定》,切實履行好各項法定職責。要高度重視野生動物保護工作,科學制定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保護規劃,健全經費保障制度。對于野生動物活動造成的損失,要建立完善補償機制。要積極作為,主動對接國省相關部門,及時掌握政策信息和要求,科學引導人工馴養野生動物單位轉型轉產,盡力降低養殖戶經濟損失,做好養殖戶思想工作,切實維護社會穩定。要健全完善舉報機制,鼓勵社會團體、人民群眾參與野生動物保護,形成全社會保護野生動物合力。
(二)堅持多措并舉,不斷加大保護力度。要做好野生動物資源調查工作,建立健全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保護檔案,協調處理好野生動物及棲息地保護與開發利用的關系,堅決做到保護優先、規范利用、嚴格監管。要著力提高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森林公園等野生動物棲息地環境監測能力,切實增強監測實效。要強化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加強人畜共患傳染病的防治管理,切實做好人工馴養陸生野生動物檢疫工作。要扎實抓好野生動物收容救護工作,盡快成立救助機構,有效指導野生動物收容、救護、放生等活動。
(三)強化執法監管,堅決打擊違法行為。要健全執法管理體制,明確執法責任主體,落實執法管理責任,不斷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市縣兩級主管部門要加強與公安、市場監管、衛健、農業農村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各司其職,對野生動物的研究、展示、馴養、運輸、交易等環節實行全過程監管,切實形成執法監管合力。要加強對市場、餐飲等野生動物經營場所和網絡交易平臺的監督檢查,嚴格獵捕工具管理,嚴厲打擊非法獵捕野生動物、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行為,堅決取締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陸生野生動物行為。
(四)加強宣傳教育,有效推進全民守法。市縣兩級政府及主管部門要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不斷加大宣傳教育力度,鼓勵和支持社會各界開展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和保護知識的宣傳活動,增強全民生態保護和公共衛生安全意識,營造全民參與、全民守法、移風易俗良好氛圍。企事業單位要科學防范和避免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對野生動物造成的危害。社會團體要積極開展保護野生動物的捐贈、資助和志愿服務活動,大力支持和推動野生動物保護公益事業發展。公民個人要努力遠離獵捕、傷害野生動物的行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養成科學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本文刊發于2020年7月31日出版的《懷化人大》雜志第三期“調研”欄目,作者:薛勝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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